本報訊5月1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的*部地方性法規《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向市區300余名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解讀貫徹新《條例》。藥監部門負責人介紹,新頒布的《條例》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條例》共分為九章五十五條,規定了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內容,明確了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在保證藥品質量、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對群眾zui為關心的藥品價格和藥品廣告的問題也作了相應的規范。
針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
公司“假藥”事件和安徽華源“欣弗”事件,人們不禁擔憂藥品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問題。“這部法規強化了藥品生產過程的管理和監控。”藥監局負責人介紹,《條例》規定生產企業必須按照相關標準組織藥品生產,不得隨意添減藥品成分或更改生產工藝。
對于藥品經營者而言,賣假藥或不規范賣藥的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以往藥店在銷售藥品時不開具銷售憑證或者憑證內容簡單,導致用藥者索賠無證、假劣藥品難以追根溯源的問題將不復存在?!稐l例》規定,藥店在賣藥時必須把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批號、數量、價格等內容一一寫在銷售憑證上。此外,根據新頒布的《條例》,藥品也像汽車一樣有了召回制度,而患者zui關心的藥價問題,《條例》同樣也作了規定,患者將有望吃到更廉價更安全的放心藥。
近幾年來,虛假藥品廣告滿天飛、專家主任隨處現身、夸大藥品療效、欺騙和嚴重誤導患者的違法藥品廣告屢禁不止,老百姓吃錯藥卻投訴無門。5月1日后,這種情形將得到控制?!稐l例》規范了發布藥品廣告的新聞媒體,對發布含有虛假藥品廣告的新聞媒體,藥監部門除有權按有關法律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與以往不同的是,《條例》除強化監督管理外,還重點明確了藥品生產、銷售、使用、管理等部門的法定義務和法律責任。其中有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召回中的法律責任以及新聞媒體發布違法藥品廣告的行政責任的規定,在目前國內相關的地方性法規中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