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銹鋼脫色罐的核心脫色原理以物理吸附為主,化學脫色和光催化脫色僅作為輔助或適配特定物料的工藝手段,具體原理及對應工藝條件差異如下:
1. 物理吸附脫色(主流核心原理)
該原理的本質是利用脫色劑表面的多孔結構與色素分子之間的范德華力、靜電引力等分子間作用力,將物料中的色素分子吸附到脫色劑表面,從而實現物料脫色提純。此過程屬于物理變化,不會破壞色素分子結構,也不會改變物料的化學組成,且脫色劑(如活性炭、活性白土、脫色樹脂)可通過再生處理重復利用。
對應的工藝條件特點:
- 脫色劑選型:根據物料極性選擇適配類型,非極性物料優先選非極性脫色劑(如活性炭),極性物料可選極性脫色劑(如脫色樹脂);顆粒狀脫色劑需控制粒徑(通常200~300目),保證比表面積與吸附效率。
- 溫度控制:以中低溫工況為主,多數物理吸附過程為放熱反應,溫度過高會降低脫色劑的吸附容量,導致吸附平衡逆向移動;一般控制溫度在40~80℃,具體需結合物料特性調整,例如油脂脫色常用60~70℃,蔗糖溶液脫色常用50~60℃。
- pH值調節:需匹配脫色劑的最-佳吸附pH區間,例如活性炭在中性至弱酸性環境下吸附效果最-佳,活性白土在弱酸性環境下對油脂色素的吸附效率更高;避免強酸強堿環境,防止脫色劑結構破壞或物料變質。
- 攪拌參數:需保證溫和且均勻的攪拌,攪拌轉速控制在30~100 r/min,槳型優先選錨式、框式或槳式,目的是讓脫色劑與物料充分接觸,同時避免高轉速剪切力導致脫色劑顆粒破碎,增加后續分離難度。
- 壓力與反應時間:多為常壓操作,反應時間取決于物料色素濃度,通常為30~120 min,需通過取樣檢測確定脫色終點,防止過度攪拌導致吸附的色素脫附。
2. 化學脫色(輔助原理,適配特定頑固色素)
該原理是通過脫色劑與物料中的色素分子發生氧化、還原等化學反應,破壞色素分子的共軛雙鍵等發色基團,使其轉化為無色或易溶于水/溶劑的物質,從而達到脫色目的。此過程屬于化學變化,反應不可逆,且需嚴格控制脫色劑用量,避免殘留或過度反應影響物料品質。
對應的工藝條件特點:
- 脫色劑選型:選用氧化性或還原性脫色劑,氧化性脫色劑(如*、次氯酸鈉)適用于含還原性色素的物料,還原性脫色劑(如亞硫酸氫鈉、保險粉)適用于含氧化性色素的物料;食品醫藥行業需選用食品級脫色劑,嚴格控制殘留量。
- 溫度控制:中高溫工況更利于化學反應進行,溫度升高可加快反應速率,例如采用*脫色時,溫度控制在60~90℃可提升脫色效率;但需避免溫度過高導致脫色劑分解(如*高溫易分解為氧氣和水)或物料氧化變質。
- pH值調節:對反應影響顯著,例如氧化性脫色劑通常在酸性環境下活性更高,還原性脫色劑則在堿性環境下效果更好;需精準調節pH值,防止局部過酸/過堿導致物料成分變化。
- 攪拌參數:需快速攪拌以促進反應均勻性,攪拌轉速控制在80~150 r/min,槳型可選槳式或分散盤式,縮短脫色劑與物料的接觸時間,減少副反應發生;反應時間通常較短,為15~60 min。
- 壓力與后續處理:常壓操作即可,反應完成后需進行中和、過濾等后續處理,去除殘留的脫色劑及反應產物,避免影響物料的純度和安全性。
3. 光催化脫色(小眾原理,適配精細脫色或環保處理)
該原理是在特定波長光照(如紫外光)下,利用光催化劑(如TiO?、ZnO)產生的羥基自由基(·OH)等強氧化性物質,氧化分解物料中的色素分子,將其轉化為CO?、H?O等無害物質。此工藝屬于高級氧化技術,脫色效率高且無二次污染,但對設備和工況要求較高,目前在不銹鋼脫色罐中多作為輔助脫色手段,或用于小批量精細物料的脫色。
對應的工藝條件特點:
- 催化劑與光源:需在罐內設置光催化劑負載裝置(如將TiO?負載在攪拌槳或罐內壁),光源選用紫外燈(波長254 nm或365 nm),保證光照均勻覆蓋物料;催化劑需定期活化,避免失活。
- 溫度控制:低溫至中溫工況,溫度控制在20~50℃,過高溫度會影響光催化劑的活性,同時加速自由基復合,降低脫色效率。
- pH值調節:光催化劑存在最-佳反應pH值,例如TiO?在pH=6~8的中性環境下催化活性最-高;需控制pH值穩定,避免影響催化效果。
- 攪拌與曝氣:需低速攪拌(轉速20~50 r/min),同時可通入空氣或氧氣,提升自由基的生成量;槳型優先選推進式,促進物料循環流動,保證光照充分。
- 反應時間:取決于光照強度和色素濃度,通常為60~180 min,需實時監測物料色澤變化,防止過度催化導致物料分解。
三種脫色原理工藝條件核心差異總結:物理吸附側重溫和混合、中低溫常壓,以吸附劑的物理作用為主;化學脫色側重快速反應、中高溫調酸堿,以化學反應破壞發色基團為主;光催化脫色側重光照催化、低溫控氧,以自由基氧化分解為主。實際應用中,可根據物料特性和脫色要求,采用單一原理或組合原理(如物理吸附+化學脫色)的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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